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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枪击案嫌疑人死亡,但并不是一死百了,仅仅是逃脱了刑事责任

2023-05-10| 来源:互联网| 查看: 317| 评论: 0

摘要: 5月4日凌晨,江阴发生枪击案,有两名市民被两名嫌疑人持枪击伤,嫌疑人逃跑,后经警方追查,两名嫌疑人疑似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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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4日凌晨,江阴发生枪击案,有两名市民被两名嫌疑人持枪击伤,嫌疑人逃跑,后经警方追查,两名嫌疑人疑似逃进江阴的花山,随后江阴警方布下天罗地网开始大举搜山,据说连附近城市的警方也调动警力前来支援。

经过7天的搜捕,10日下午,网上开始有人传出地花山发现两具尸体,并且尸体旁还有枪支、弹夹,疑似两名嫌疑人已经死亡。10日晚间,红星新闻报道两名嫌疑人确认已经死亡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两名嫌疑人真的已经死亡,像这种情况,在以往的刑事案件中也并不是没有,犯罪嫌疑人或是因感到罪孽深重而畏罪自杀,或是为了逃脱刑事责任,不给自己的后人留下污点而自杀的比比皆是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,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。”据此,江阴枪击案的两名嫌疑人是在被抓获前死亡,那么他们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案件会被撤销,不会被起诉。但是对于因受枪击而受伤的周先生和另一位市民,还可以追究民事责任,要求进行民事赔偿。民事责任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,民事赔偿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赔偿。

所以说,江阴枪击案的两名嫌疑人即使已经死亡,也不是一死百了,该他们承担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,该进行的民事赔偿还是要赔,不过承担民事责任的是他们的合法继承人,进行民事赔偿则需要他们的遗产。这样看来,受伤的两人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进行民事赔偿,这是完全合法的。(相关信息来源红星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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