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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孟连公开审理运输他人偷越国(边)境案 4人获刑

2020-10-28| 来源:互联网| 查看: 317| 评论: 0

摘要: 原标题:加强边境防控!云南孟连公开审理运输他人偷越国(边)境案4人获刑记者28日从云南省孟连县法院获悉,......

原标题:加强边境防控!云南孟连公开审理运输他人偷越国(边)境案 4人获刑

记者28日从云南省孟连县法院获悉,为加强边境疫情防控,有力打击边境非法出入境人员违法犯罪行为。10月26日,孟连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他人偷越国(边)境案,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四名被告为三名岩姓男子和一名叶姓女子,四人均为孟连县勐马镇人,年龄最大的25岁,最小的19岁。公诉机关指控,2020年6月1日,一缅甸人员安排被告人岩某甲把7名非法出境人员从孟连运送至缅甸邦康,岩某甲通过微信联系了被告人叶某,叶某随后又邀约岩某乙、岩某丙,于当晚9时许把7名人员从孟连县城运往缅甸方向,在勐马镇被边境派出所民警查获。8月17日,被告人岩某甲在孟连县某酒店被抓获。

公诉机关认为,岩某甲、叶某、岩某乙、岩某丙违反出入国(边)境管理法规,运送他人偷越国(边)境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以运送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共同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庭审现场,控辩双方通过法庭调查、举证、质证、法庭辩论等阶段,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。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。法庭审理结束后,孟连县人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情节当庭作出宣判,分别判处被告人岩某甲和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每人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,分别判处被告人岩某乙、岩某丙有期徒刑一年,每人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。

当天的巡回法庭开庭地点在地处边境的勐马镇勐啊村芒岗小组,庭审现场吸引了很多当地村民前来旁听。(总台央视记者 李劲松)

责任编辑:赖柳华 SN2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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